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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變更由誰承擔債務?

公司在獲得法人身份後,並非意味着在公司存續期間不會發生變化,根據規定,在變更之後,需要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且以公告等方式讓債權人知道變更信息。由公司法等的規定,公司法人變更由誰承擔債務?為了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公司應該按照怎樣的流程變更法人呢?

公司法人變更由誰承擔債務?

一、公司法人變更由誰承擔債務?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變更後,原公司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擔。

二、公司法人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麼要辦理暫住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複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税務登記證(税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 (基本户開户銀行辦理)

三、 變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章程要載明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監事是否調整)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附1張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暫住證(原件)

三、公司法人變更後不去工商局登記有何法律後果?

在企業法人發生分立或合併的變更情況後,由於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併後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公司法人變更後,如果沒有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簽署文件,比如合同、協議等,其後果由公司承擔。公司承擔責任後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越權責任。

由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知道,公司法人變更由變更後的公司法人承擔債務,且,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公司的形象,在變更之後,需要將現存信息通過一定的方式進行公佈,若債權人存在異議,也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查看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