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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對抗公司債權人承擔什麼責任?

民事責任。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直接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48條人民法院應當嚴格遵守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的原則,僅在具體法律關係中存在本規定所列的濫用公司人格的特定事由時,判令控制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第49條公司債權人以控制股東濫用,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直接承擔責任。

股東對抗公司債權人承擔什麼責任?

人民法院應當嚴格遵守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的原則,僅在具體法律關係中存在本規定所列的濫用公司人格的特定事由時,判令控制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債權人以控制股東濫用公司人格損害其利益為由,直接要求控制股東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公司或者公司股東提起否認公司人格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餘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名為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本條不適用於外商獨資企業。

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公司的盈利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不清的;

(二)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並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户的;

(三)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控制公司濫用從屬公司人格的,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的債權不享有抵銷權;從屬公司破產清算時,控制公司不享有別除權或者優先權,其債權分配順序次於從屬公司的其他債權人。

人民法院在具體案件中適用公司人格否認規則的,不得將對公司判決效力擴張適用於未參加訴訟的其他公司或者股東。

所以如果股東對抗公司的債權人,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為這涉及到債權,所以當一個公司欠債權人的欠款時,必須要還清楚,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那麼每一個股東他都有可能成為年代責任人,是不能對抗債權人的。如果對抗債權人,那麼就必須要承擔相應的後果,而這個後果可能就是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