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有限合夥企業要哪些條件
一、設立有限合夥企業要哪些條件
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人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三)有限合夥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夥”字樣;
(四)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五)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六)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有限合夥企業登記事項中應當載明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認繳的出資數額;
(八)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要求在合夥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二、設立有限合夥企業益處
①、有限合夥企業實現了企業管理權和出資權的分離,可以結合企業管理方和資金方的優勢。
②、享受税收優惠。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税務和《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不納所得税,而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税。
③、分配機制靈活。有限合夥的收益或利潤分配完全由合夥人之間自由約定,不受出資比例的限制。
④、有限合夥企業能夠納入更多的投資者,對投資者之間進行互補作用,能夠聚集更多人為企業運營出謀劃策。
⑤、合夥企業承擔責任的獨有優勢,就是負無線責任,使得債權人的利益最大化。
我國創業投資企業選擇有限合夥而不選擇公司形式,一個重要原因是税收優惠,由合夥人自己繳税,避免雙重税賦。但是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也會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合夥人誠信無法保證。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自然人破產製度,合夥人誠信無法保證,責任難以追回。合作關係在很大程度上是協議前的約束,後期很難進行監管。
-
2022合夥協議需要公證嗎?
一、合夥協議需要公證嗎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協議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不違法、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所簽訂的協議合法有效。而對協議進行公證,僅是可以證明或保證所籤協議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對協議本身的效力不能產生影響。所以,合夥協議可以進行公...
-
同一控制人股權轉讓還要交税嗎
不需要交税。因為在同一控制下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中並沒有改變計税基礎,所以劃轉方與被劃轉方皆按賬面價值入賬。一、企業所得税扣繳申報需要提供的資料:1、扣繳企業所得税報告表,一式三份;2、合同、協議或其他能證明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資料(複印件);3、發票或境外...
-
個人合夥經營糾紛是否可以提起訴訟
律師解析:可以起訴,依照法律的規定,只要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均應受理。所謂具體的事實,並非是無可爭議的事實。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法...
-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非執行事務合夥人嗎?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非執行事務合夥人嗎與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不同,《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對基金管理人均未進行過明確的界定。不過,我們可以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基金業協會”)發佈的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