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股權

什麼是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股權1.34W
什麼是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記名股票是指記載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並置備股東名冊的股票;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
記名股票與無記名股票比較,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所以,不記名股票一旦遺失,原股票持有者便喪失了股東權利,且無法掛失。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