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公司設立

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公司對抽逃出資的股東可以要求其補足出資,且抽逃出資的股東不可以訴訟時效經過抗辯,即,抽逃出資的股東對公司補足出資的責任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股東抽逃出資,其實是對公司的侵權行為,且是對公司的不守承諾的行為,另外,股東抽逃出資會使公司資本補足一直處於持續狀態,即侵權行為處於持續狀態,因此,補足出資的責任可以突破訴訟時效的限制。再者,為了公司資本維持的原則,也應當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資的股東補足出資外,公司其他已經按約全面出資的股東還可以根據發起人協議或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要求抽逃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其他守約的股東對抽逃出資的股東的違約請求權是基於合同合意的請求權,不同於公司要求抽逃出資股東補足出資的是基於法定出資義務,所以,公司其他股東對抽逃出資股東的違約請求權,並非與公司的請求權一樣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司法解釋三
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