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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嗎?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嗎?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嗎?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是個人獨資企業的一部分,其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個人獨資企業承擔。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的分支機構是指獨資企業在住所地以外設立的從事業務活動的辦事機構。由於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實際上還是由投資人承擔。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2)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3)經營場所證明;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機構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委派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應當提交投資人委派分支機構負責人的委託書及其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申請分支機構負責人的委託書及其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申請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比照關於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

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核准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發給登記駁回通知書。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在其分支機構經核准設立、變更或者註銷登記後15日內,將登記情況報該分支機構隸屬的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機關備案。個人獨資企業向登記機關備案,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變更登記通知書或者註銷登記通知書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綜上所述,法律沒有限制個人開設的獨資企業不能下設一些機構作為擴展業務的組織,所以只要手續合法就能夠在別的地方設置機構,但是這些機構只是企業的延伸而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權利和能力去承擔出現的風險,最後還是得獨資企業出面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