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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徵收舊房轉讓土地增值税,怎麼做賬的呢

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税"明細科目餘額轉入未交增值税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科目,貸記"應交税費:預交增值税"科目。

怎麼徵收舊房轉讓土地增值税?怎麼做賬的呢?

《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 納税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税勞務適用免税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税,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税。放棄免税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税。

第三十七條 增值税起徵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

增值税起徵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 元;

(二)銷售應税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

(三)按次納税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前款所稱銷售額,是指本細則第三十條第一款所稱小規模納税人的銷售額。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税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徵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全文

第七條

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藥品的可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