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和董事長的區別
總裁和董事長主要是身份上的區別: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組織者,一般是股東的代表推舉出來代表股東利益,負責監督公司日常運作的人。
總裁常常就是總經理,是股東聘任或者推薦的公司管理層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屬有幾個較小或者專業的公司中,稱呼總裁的為多,單一公司稱總經理為多。
職權區別:
(1)總裁是股東聘任或者推薦的公司管理層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屬有幾個較小或者專業的公司中,稱呼總裁的為多,單一公司稱總經理為多。
(2)董事長直接領導公司裏的董事會或董事局,以及附設的任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一些專門委員會,是公司的最高領導者,一般是持有最多股份的股東。
身份區別:
(1)董事長是公司的實際所有者,收入來源主要是公司的經營利潤。
(2)總裁是公司的實際運營者,收入來源主要是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公司成立前發生的費用誰承擔
公司成立前期費用股東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平均承擔。公司法對於股份公司發起成立的費用作了約定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
-
分公司負責人承擔責任
分公司負責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對外承擔責任,只是相當於總公司一個部門。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公司的財產是總公司的一部分,其只有經營使用權,在當事人只選擇分公司作為被...
-
隱名股東是什麼
隱名股東,是指處於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中並不顯現其名字的投資人,對應的是顯名股東。顯名股東實際上是隱名股東的代持人,顯名股東在公司的權利實際效果都都歸於隱名股東。因隱名股東為實際出資人,根據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
-
公司法關於股東變更的規定
發生股東變更的情形有兩種,一是股權轉讓,二是公司增資。股權轉讓須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公司增資須經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股東變更後,應相應的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