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和總經辦的區別有什麼
一、董事會和總經辦的區別
1、性質不同
總裁辦是總裁祕書辦公室
董事會是經營決策機構
2、職責不同
總裁辦是認真執行總裁下達的工作指令
董事會是以管理公司為目的
3、人員組成不同
總裁辦是祕書組成
董事會由全體股東或職工民主選舉的董事組成
4、產生的方式不同
總裁辦是經董事會同意,然後進行任命的,而不是通過選舉產生。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總裁辦崗位職責:
1、服從領導的指揮,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對總裁負責並報告工作;
2、根據總裁意見,協助召開公司辦公會議和其他有關會議,製作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
3、總裁辦文書的處理,做好登記、傳記、催辦、歸檔、立卷、和發出的登記、打印,以及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協調對各部門文書資料的收集歸檔管理工;
4、做好公司客户、來賓的接待、安排,做好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
5、協調公司對各部門的聯繫,公司有關聯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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