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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下沉開發商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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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下沉開發商要負責。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開發商作為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單位,對地基下沉的工程質量問題要負責。
《建築法》第三條 建築活動應當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築工程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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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體不允許分包如何理解
律師解析: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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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下沉是哪方的責任
開發商和建築施工隊都有一定責任。《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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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嚴重施工質量事故
嚴重施工質量事故是指直接經濟損失5-10萬;嚴重影響使用功能或工程結構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事故。事故類別1、按事故造成損失程度分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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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期限包括驗收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