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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驗收需要哪些單位參加

人防工程建設完成後,需要建設單位準備工程的相關資料,向當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申請,之後由該部門驗收。具體如下所述:
1、成立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2、辦理竣工驗收申請,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15個工作日前,向當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3、審查竣工驗收條件。當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和竣工資料進行審查。
4、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接到當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准予竣工驗收回複決定後,在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書面通知當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和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法律依據《建築法》。

人防驗收需要哪些單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