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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質量索賠標準

房子質量索賠標準
律師解析:房子質量賠償標準需要根據具體的質量問題進行計算。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子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開發商予以退房,因此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請求開發商維修,因維修致使房子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負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