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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檢測標準

我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規定商品房交房時應該達到以下質量標準: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2、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準,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
3、符合工程建築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並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工程建設技術數據及檔案圖紙材料;
4、有建築材料、設備、購配件的質量合格證件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
5、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或優良等;
6、有工程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7、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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