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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他項權都包括什麼內容?

一、土地他項權都包括什麼內容?

土地他項權都包括什麼內容?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的權利。主要包括地役權、地上權、空中權、地下權、土地租賃權、土地借用權、耕作權和土地抵押權等。

1、地役權,是指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地役權的概念,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相鄰權中,實際存在着地役權,如通行權、排水權等。

2、地上權,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築、種植的權利。如建造廠房、住宅、種樹、種竹等。

3、空中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設施的權利。如橋樑、渡漕、高架線等。

4、地下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設管線、電纜、建設地下設施的權利。如地鐵、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賃權,是指出租人將土地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對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

6、土地借用權,是指無償佔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如歷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權。綜上所述,個人將持有的土地抵押出去的話,需要辦理他項權證,這個由貸款機構保管。辦理土地他項權證,要帶上抵押合同等到銀行蓋章,然後去當地的國土局,提交相關材料。在他項權證裏面,會註明土地抵押情況、他項權利人姓名、土地抵押期限等內容。

二、房產和土地他項權證怎麼辦理?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土地他項權證辦理流程:

(一)、行政服務中心取申請表,到銀行蓋章

(二)、去銀行拿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三)、去行政服務中心國土辦理:

1、申請表(有銀行蓋章)

2、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原件帶了,複印件一份,正副本均可)

3、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銀行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一份)

5、房屋他項權證,(複印件一份)

6、土地評估報告(隨房產一併抵押除外),要原件一份

7、企業章程(複印)、股東會決議(原件)

8、委託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委託書

土地他項權是指分類有很多種:主要包括地役權(如通行權、排水權)、地上權(如建造廠房、住宅)等等。本文不僅介紹了土地他項權的具體內容,還介紹了辦理他項權的具體流程,他項權與抵押貸款有關係,如果還完貸款,要去相關部門辦理解押手續。

標籤:項權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