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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公積金能否以工資形式發放

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公積金能否以工資形式發放

勞動者能夠享受的保險待遇中具體包括了五險一金,而這一金就是指的住房公積金。這是法律要求單位必須要為勞動者繳納的。那要是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呢?可能很多人都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解答吧。

一、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屬必繳項目。

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該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户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公積金能否以工資形式發放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户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户。”法規不僅明文規定繳交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同時也明確了其繳交應當按照規定的形式,即由單位將從職工工資中代扣部分連同單位應繳部分共同匯繳至職工的個人公積金帳户內,才算繳交行為的完成。因此,單位將住房公積金以工資形式發放給個人,不能作為單位已履行住房公積金繳交義務。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我們知道用人單位不繳公積金的行為,嚴格來講是屬於違法的,此時可以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而要是逾期還不辦理的話,則可以對用人單位進行罰款,然後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相信很多勞動者所在的單位都是沒有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面對這樣的情況,建議可以儘快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