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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發放後不交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發放後不交公積金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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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發放後不交公積金會有什麼後果呢?

公積金貸款發放後不交公積金的後果
你好,已經辦理貸款的必須繳納公積金,如果連續三個月或者累計六個月不繳納公積金。公積金中心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貸款人還清貸款,所以公積金不能斷,不給繳納的話對自己有影響,要麼換個工作或者找人自己花錢繳納公積金。
對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隨即封存賬號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其補繳已欠繳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拒不繳存的,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
公積金停繳對貸款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2個方面:
(1)如果想要申請公積金貸款,按照公積金管理條列規定,借款人申請貸款之日前必須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單位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所以停繳公積金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2)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合同約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