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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必須夫妻一起共有嗎?

房產證2.63W

一、房產證必須夫妻一起共有嗎

房產證必須夫妻一起共有嗎?

房產證不是必須夫妻一起共有的。我國相關的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二、婚後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簽約最好夫妻雙方都到場。兩個人作為買方申請貸款人的時候,銀行要對夫妻都進行還款能力進行評估,所以兩人都要到在,辦理過户手續時,最好也都到場,因為夫妻共同買房,到底是平均共有,還是按比例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在房產證上也需要寫清楚,需要雙方在場簽字;

(2)證件必須準備齊全-夫妻共有買房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提供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二人不是本地户口,還需要提供雙方一年以上當地納税證明或社保證明。如果其中一人收入很高,通過審批完全不成問題,另一方的收入證明就不需要了,因為你們完全還得起貸款的;

(3)主貸、次貸要弄清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的期限;

(4)房子財產,夫妻兩人分別佔比例差距很大,需要提前協商好;

(5)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是很大,需要提前協商好(簽訂一個約定協議)在共同買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有。協議要公證才產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產證在何時都不是必須要夫妻共同擁有的,我國的法律中也沒有規定房產證上的名字要怎麼寫。但是法律中對於何種情況下的財產的歸屬問題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因此在決定房產證上名字的問題時一定要慎重決定,避免今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房產證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