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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加減名字費用問題

房產證2.1W
房產證上加減名字費用問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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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

  加名字就是過户的一種。房產過户費用如下:
  1、登記費
  住房,權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轉讓手續費
  住宅按6元/平方米繳納,雙方各承擔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繳納,雙方各承擔50%。
  3、契税
  首次購買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價格的1%繳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其它全按成交價的3%繳納。
  普通住宅的標準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屬非普通住宅,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
  4、營業税
  普通住宅,未滿2年按全額的5.65%繳納,2年外免徵;非普通住宅,未滿2年按全額的5.65%繳納,2年外按差額的5.65%繳納;商業用房按差額5.65%繳納。
  5、個人所得税
  個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滿五年免徵,其它按差額的20%或是全額的1%繳納。
  6、土地出讓金
  劃撥住宅用地轉讓的按成交價1%繳納。
  7、印花税
  產權證按件貼花每件5元繳納。
  8、工本費
  核發一本證書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證書,按10元/本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