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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房子為什麼沒有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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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房子為什麼沒有房產證?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為什麼農村沒有房產證

應該説沒有土地證才對。房產證是可以辦的。因為農村的地都是集體用地,不是國有土地,所以不能過到私人名下。現在有個折衷的辦法,因為現在兩證合一,所以一般都是去做個房產證,土地會隨房產歸在你名下。雖然法律上説你只能擁有建築物,但實際土地也歸你使用了。如果村裏連集體土地證都沒辦下來(因為可能不是宅基地),那一般有村證明也沒事,房子過户了有村證明也沒問題,因為這涉及到很多羣眾的利益,所以政府一般會統一解決的。

以上是關於為什麼農村沒有房產證的解答。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徵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的滅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條 【物權公示原則】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