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後物業糾紛調解的開展情況不順利怎麼辦
一、開庭後物業糾紛調解的開展情況不順利怎麼辦?
開庭後物業糾紛調解的開展情況不順利的,法院應該及時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庭審調解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宣判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物業糾紛的訴訟費由誰承擔?
物業糾紛的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第三十一條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三十二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不管是法院調解物業糾紛,還是房管局調解物業糾紛,調解物業糾紛的前提條件是雙方有調解的態度,若物業公司或者是業主的態度非常堅決,不肯接受法院的調解方案,人民法院只能依法判決。
-
物業管理違反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為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眾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
-
物業配套設施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物業配套設施有:1、供電系統、供水系統、弱電系統、供熱系統、燃氣系統、安防系統、停車管理系統、電梯系統、樓宇避雷系統;2、花園、綠地、甬道;3、户外健身場地、器材;4、排水設施;停車場、停車庫;5、公共照明、園區燈、樓道燈;6、信報箱。法律依據:《物業管...
-
物業費不交會怎麼樣
小區住户和物業公司之間存在一種關係,小區住户繳納相應的物業費,而物業公司則提供相關的物業服務。如果不交物業費的話,長期如此物業公司可能會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進行起訴,要求其交沒有繳納的物業費補齊,並且以後要按時交納物業費。通常情況下,物業公司可能會或多或...
-
物業費標準糾紛怎麼處理?
一、物業費標準糾紛怎麼處理1、如果業主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可以委派代表與物業公司進行交涉;2、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在收取物業管理費用時存在違規收費或不合理收費,業主可提出異議,拒絕交納;3、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