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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到期未續簽未交房租怎麼辦?

租賃合同到期未續簽未交房租怎麼辦?

一、租賃合同到期未續簽未交房租該怎麼辦

1、對於由於承租人生活困難,一時無力支付房租的情況, 出租人應根據所欠房租的數額,在保證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體原因,儘量照顧承租人的實際困難,協助承租人制定並落實還欠計劃,允許承租人將積欠的房租分期返還。

2、 由於出租房屋的租金確實過高,而致使承租人無法按時 交納的,可經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認定,合理調整租金,按調整後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

二、注意事項

1、不繼續租住需提前向房東説明

近期關於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問題矛盾也日漸增多。

2、繼續租住需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均同意續約,那應該重新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即使仍按原協議履行或改動的權利義務條款較少,雙方不願意重新簽訂書面協議,也應該簡單簽訂一份補充協議,附在原協議後面。千萬不要以為“雙方都沒意見,只要自動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續。”如果沒有正式的確認,雙方租賃關係繼續有效沒問題,但是租賃期限卻變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後自動履行的期間,雙方均有權隨時提出終止租賃關係。

3、任何一方都沒有當然的續約權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賃合同到期後想續約卻被出租人拒絕,認為出租人不願續約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問律師有沒有辦法維權。然而從法律上看,既然約定了期限,就必須認識到這個期限對雙方是有約束力的,到了期限後,自己還能否繼續使用,能否續約,不是自己一方能決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權拒絕續約,甚至不需要什麼合理的理由。

如果租賃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的話,首先房東就應該及時的詢問承租人是否還要繼續使用,因為租賃合同到期但是卻不續簽合同存在諸多的法律風險。如果當事人明確表示要繼續租用的話,即使沒有合同,這種情況按照租賃期限不定期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