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需要備案嗎
一、房屋租賃合同需要備案嗎
房屋租賃合同必須備案嗎?對此,可以分兩種情況討論:
(一)經營用房
對於該種房屋,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內帶着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二)住宅用房
對於住宅用房,雖然暫可不必備案,但是為了有效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最好還是登記備案,否則可能發生出租人將房子租給別人的情況。同樣的,出租人也面臨着承租人非法將房子租給別人的風險。
專家提醒,如果您是在首都北京租房,凡是在該地域範圍內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租賃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區的人或者外國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由於各地在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方面的具體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舉一些常見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體當地需要哪些材料,以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為準。
1、房地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憑證複印件一份;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一份;
3、房屋租賃合同一份;
4、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複印件;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為其他組織的,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負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並提供單位的法人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5、委託他人代理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人與代理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6、轉租的房屋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7、凡提供的資料為複印件的,需核對原件。
其他有效憑證是指房地產權屬證書以外的憑證,即:
(1)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許可證明;
(2)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3)違章建築被依法處理後保留建築物的憑證;
(4)商品房購房合同、發票;
(5)其他能證明房屋權屬的憑證。
看完上文的內容後,相信大家已經知道房屋租賃合同是否需要辦理備案了吧,實踐中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同時,本站小編還為大家提供了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時需要的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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