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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否可以將租賃門面出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是否可以將租賃門面出租給第三人?
律師解析: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門面出租給第三人。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可以轉租、或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給第三人。新簽訂的租賃合同應符合雙方意願,轉租時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內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過剩餘租賃期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