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收轉讓費同時又收房租怎麼起訴解除合同
一、二房東收轉讓費同時又收房租怎麼起訴解除合同?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承租人解除合同的,主要有如下情形:
(1)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2)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以致承租人無法對標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賃權的。
三、租房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實際上二房東在轉讓房子的時候,不是説必須要經過承租人的同意,所以理論上二房東收轉讓費和收房租之間並不衝突,但是根據雙方當事人籤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實際情況,如果二房東涉嫌違約,可以起訴請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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