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多少呢
房屋租賃合同最長期限是多少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為20年。
【提示】
①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並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
②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③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並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什麼是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沒有約定租賃期限或者約定租賃期限不明確的房屋租賃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書面形式不定期租賃合同: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什麼是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定期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明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 定期房屋租賃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頭約定或者書面約定房屋租賃期限不滿6個月的;
(2)書面約定房屋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
-
租房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律師解析:租房定金和訂金的區別有:租房中的定金是在租房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具有擔保的法律效應;租房訂金是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預訂所付的錢,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法律依據:《民...
-
租房合同糾紛怎麼告
律師解答:遞交起訴書。律師解析:房屋租賃關係在我們生活中很常見,房東和房客通過簽訂租房合同從而互負權利和義務。當事人雙方如果在合同中設有訂立仲裁條款,或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遞交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書。法院...
-
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是多久
律師解析:1、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可以約定一年、兩年。但是,租賃期限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2、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3、租賃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由租賃合同...
-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律師解析: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要注意:1、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看當事人解除合同有沒有違法條件。2、當事人還應該注意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3、房東的法律權益,承租人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