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期間房租怎麼算
一、防控疫情期間房租怎麼算?
疫情期間房租的計算標準需要和房東溝通。此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承租人可請求減免部分租金,履行通知及避免損失擴大的附隨義務。
但是對於租賃居住用途的房屋之合同目的是佔有房屋。疫情並不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出租人依法不應承擔房租減免責任。且性質不是商業門面、商鋪、寫字樓,不能與之相提並論。一般而言,國家銀行也不會因為疫情減免按揭款,但可申請延期交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二、疫情期間有租賃期限的應該怎麼辦?
1、本身租期較短,且因地區政策管制問題造成長時間無法開工,此情況若導致使合同目的已經無法實現,可以與出租人協商解除合同。
2、若租期較長,相對來説停工時間佔據租期比例較小,可以和出租人協商減免停工期間的租金。
3、如果相較於整體租期而言,受影響的日期較短,不建議主張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4、在疫情階段,大家都應該本着寬和有禮的態度,保證合同的切實履行,減少爭議與糾紛。
三、“疫情”對房屋租賃的現實影響?
房屋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疫情防控期間,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均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妨礙,房屋租賃合同也因此成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合同類型。根據租賃房屋的使用情況,疫情對房屋租賃合同的影響主要有如下兩種類型:
一是民用類型。此類房屋以承租人自住為主。以北京為例,因春節假期和疫情防控需要,部分承租人因被感染、被隔離或者交通控制無法按時返京,在一定時期內無法繼續使用租賃房屋。
二是商用類型。此類房屋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因疫情和防控需要,承租人無法對租賃標的進行正常的使用和收益,生產經營受到較大影響。比如餐廳、賓館無法正常營業或被要求限期停業,電影院、KTV、商場等消費娛樂場所客流下降、收入減少等。
此次疫情應該屬於重大傳染病,對社會各方面的發展造成的影響都非常的嚴重,可是,國家,包括相關的法律制度在處理矛盾糾紛的時候,都不能只考慮所謂弱勢羣體的困難,意思就是不能因為疫情直接忽略了出租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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