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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的房子辦營業執照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轉租的房子辦營業執照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一、轉租的房子辦營業執照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户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或户籍證明);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為經營場地開辦個體工商户和私營企業,但因歷史原因無法提供合法房地產證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員會等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申請人擁有該房屋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4、《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已申請字號名稱預先核准登記的方提交)。

5、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6、委託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提交申請人簽署的《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或者資格證明覆印件(本人簽字);

二、辦理營業執照前事項:

1、在正式辦理營業營業執照之前,需先進行公司名稱查詢(公司註冊名稱查詢核准),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租賃辦公室,並作為公司註冊地址之用。需提供辦公地址的租賃協議與房產證明。

3、內資有限公司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前,必須開設公司臨時帳户,股東將註冊資本打入公司帳户,由會計師事務所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個體工商户辦理營業執照無需驗資,外資公司註冊時,先辦理營業執照,待辦理外匯登記後,方可開設公司外匯帳户,外國投資者再將註冊資本匯入帳户,並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

4、公司經營範圍中,若涉及到行業審批的,需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前,辦理行業許可證審批。

國家肯定沒有限制轉租得來的房子不能辦營業執照,但我們在正式籤租賃合同之前最好還是和原房東確認一下,這樣才能避免當事人根本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就把房子給轉租出來,將來就算辦了營業執照也有可能因房子使用權的這個問題上再發生其他的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