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籤買房合同後能退房嗎
購買住宅後,由於出現消費者對住宅質量或合同不滿的情況,往往會出現退房,那麼消費者籤買房合同後能退房嗎,有哪些步驟呢?這些問題,本站小編在本文中為您提供詳盡專業解答,詳情請閲讀下文。
一、購房後如何退房
1、消費者先與開發商解除買賣合同,然後取回首付款,再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後由開發商歸還銀行借款。
2、消費者先與開發商解除買賣合同,然後再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後取回首付款,最後由開發商歸還銀行借款。
3、消費者先與開發商解除買賣合同,然後由開發商歸還銀行借款,再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最後取得首付款。
綜上所述,消費者首先要與開發商解除買賣合同,表明消費者放棄對住宅行使佔有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存在一種風險:一旦解除合同後,即不能再度佔有住宅,因此消費者在解除買賣合同時一定要小心謹慎。
一、退房時間是怎樣的
1、訂金(定金或認購金)階段
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説明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
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最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濤與劉桂林(劉桂林博客,劉桂林新聞,劉桂林説吧)律師認為,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這種約定似乎是認同的。
2、已做預售登記階段
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麼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退房協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註銷預售登記手續。
3、入住階段
在房屋竣工後,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交了政府部門應收的税費之後,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第二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裝修損失、税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税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
4、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
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後,房屋的所有權已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裏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並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證機關辦理房產證過户或註銷手續。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講解的簽訂買房合同後能夠退房的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小編要提醒大家,消費者如果要退房,最好的辦法還是找開發商協商,儘量避免對簿法庭的局面。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獲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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