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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審理不開庭審理嗎

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審查,不需要開庭審理,法律上沒有規定必須開庭審理,甚至沒有規定對申請人進行詢問。如果是進入再審的刑事案件,才必須開庭審理。
民事案件規定審查再審申請。

再審審理不開庭審理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