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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的團購費是什麼費用

1、認定為預付房款或者服務費。
2、預付房款的,沒有購買房屋時可返還團購費。認定為服務費,即使購房者沒有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服務已經完成,返還概率是極低的。
3、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不正當經營界定: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受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買房的團購費是什麼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