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交房違約金可以約定上限嗎?

一、交房違約金可以約定上限嗎?

交房違約金可以約定上限嗎?

1、交房違約金可以約定上限,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2、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二、購房合同違約金如何計算?

1、如果購房合同對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有約定則從約定。

2、對於購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房屋的買賣合同在簽署之後,一方違約的情形在現實生活之中也是比較常見的,故此不少人在與房地產商,或者是其他的房屋所有者簽署房屋的買賣合同時,都會選擇與對方協商違約後需要承擔的責任,若是想要約定違約金的,需要注意不得違反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