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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前房主私人物品被盜竊了怎麼辦?

二手房前房主私人物品被盜竊了怎麼辦?

一、二手房前房主私人物品被盜竊了怎麼辦?

二手房前房主私人物品被盜竊了,可以報警處理,盜竊案件應由案發地的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應將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移交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應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二、《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公安機關審理的程序是什麼?

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中規定的盜竊罪的處理情況,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和認定,還需要基於實際造成的盜竊罪犯罪事實而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司法機關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