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建房屋買賣合同是否補償
房屋買賣3.16W
拆除違建房屋是沒有補償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有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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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律師解析: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1、購房合同可以有補充協議。2、當雙方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並且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時,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即為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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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申請書怎麼寫
律師解析:1、應寫明所致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的名稱;2、申請人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聯繫方式、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等;3、申請人户籍所在地住址與現居住地住址與家庭成員、經濟狀況;4、申請事由等。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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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簽訂後房子所有權是否就有變更呢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簽訂後房子所有權並不一定就發生變動,因為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需要進行登記。《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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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什麼時候交鑰匙?
律師解析:二手房買賣一般在過户當日交鑰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賣房者應當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日期範圍內交房,遞交鑰匙之時即為房屋交付使用之時;如未如期交付使用屬於違約,買房者可以請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根基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