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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陰陽合同買房,如何定義

什麼叫陰陽合同買房,如何定義

一、什麼叫陰陽合同買房

陰陽合同買房是指合同當事人在購房時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税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着風險。

在二手房交易中,“陰合同”顯示買賣雙方真實的成交價格,而“陽合同”則根據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種是虛高的房價合同交給銀行,以申請更多按揭貸款;另一種是填低房價的合同交給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户,以便少交税。實際交易中,買賣雙方為達到避税或其他目的,向有關部門登記時用一張合同,通過少報價格或少報面積的方式,降低買賣合同標的,報低價格少納税,稱為“陽合同”;賣家與買家另籤一份合同,作為實際支付交易金額的合約並實際履行,稱為“陰合同”。“陰陽合同”不僅使國家税收蒙受損失,而且動搖社會對誠信經營、履約和納税的信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二、陰陽合同購房怎麼定義

一般房屋買賣中,當事人雙方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達到少交或不交房屋契税和個人所得税的目的,往往在遞交給房地產登記機關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少於真實成交價的成交價格,即出現所謂的“陰陽合同”。出賣人或買受人因房屋價格上漲或下跌等原因不願繼續履行合同,以雙方約定的虛假成交價格違反了國家税收法律制度為由起訴請求確認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

1.我國立法中並無陰陽合同這一術語,它只是對一種社會現象的概括,其實質是一種交易行為。

2.陰陽合同通常出現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份不同價格的合同。

3.送至房產交易中心登記的叫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陰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4.在二手房買賣交易過程中,雙方首先要確定的就是價格,價格確定好之後就不會再有變動,即使簽訂了補充合同,也多是對付款方式和交房時間的變更,一般不會涉及對房價的變更。

5.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

6.對外的合同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税收等為目的。

7.對內的合同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8.陰陽合同是一種為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存在法律風險。

陰陽合同是指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訂了兩份或兩份以上的購房合同,且內容不同,一份合同是對外的,一份合同是對內的,從而達到滿足自身利益、逃税的目的,所定立的合同。其行為屬於違法行為,給雙方帶來利益也帶來了隱患。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房屋的需求越來越大,購房也出現了非法的“潛規則”—雙方當事人簽訂兩份以上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以達到逃税的非法目的,為自己獲得更大的利益,這就是陰陽合同。

標籤:買房 陰陽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