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會有怎樣的風險
商品房屬於不動產當中的一種,而在實際購買的時候,無論選擇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此時都是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才行,否則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並且要是不小心購買到了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也會給購房者帶來一些不利的風險。那到底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會有怎樣的風險?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會有怎樣的風險
1、取得權屬證書的期限無法確定;
2、為取得權屬證書,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3、只能取得使用權,不能取得權屬證書,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違法建設強制拆除。
二、合同簽訂後,因價格變化原因可以反悔嗎?
商品房也是一種商品,買賣雙方簽署合同後,沒有發生約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買房時哪些項目不計入商品房建築面積?
不計入商品房建築面積的項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層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內淨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道、無柱雨篷、騎樓、過街樓的用於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挑檐、半圓柱、垛、勒腳、台階等;
4、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構築物,如獨立的煙囱、煙道、蓄水池、水塔等。
四、商品房的廣告宣傳和合同不一怎麼辦?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做的説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視為要約。該説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您能夠證明開發商在預售中的宣傳資料如廣告、宣傳單等與您選擇購買及房屋價格有重大影響,在實際情況與宣傳不符的情況下,您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應賠償。
很多時候由於手續不全,因此賣方會選擇低價出售商品房,但其實有的人也會選擇購買這樣的房產,此時由於不具有完整的手續,就會導致交易不成功或者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最終還是購房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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