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經濟適用房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購買經濟適用房主要存在以上三種風險:
1、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
即實際購買人不具備購房資格,以符合購房條件的其他人名義進行購房。這類購房行為將被認為侵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平等購房和獲得房屋的權利,非法佔有社會公共資源,使國家的有關土地、房產税費流失,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從而構成無效買賣合同。
2、未滿5年即交易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經濟適用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的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可由政府按照規定進行回購。
因此,如果經濟適用房的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契税完税憑證及房屋所有權證尚不滿5年的情況下,將房屋出售給其他人,相應的買賣合同一般會被認為違反了已購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而無效。
3、無法過户登記的情形
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契税完税憑證及房屋所有權證之後滿5年的,可以按照政府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此時,購房者轉讓經濟適用房的,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購買,此為強制性規定。
若是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未放棄回購,購房者則無權私自轉讓房屋,否則後續亦無法過户登記給其他人。若是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放棄回購,出具同意上市出售的書面意見,購房者方可將其房屋按照市場價格上市交易。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
抵押貸款能夠買房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房產抵押貸款不可用於買房。國家規定為防止炒房者貸款炒房、哄抬房價,貸款資金不得進入房地產市場。銀行嚴格在貸後管理中對資金的流向進行監管,嚴格限制貸款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一經銀行查明立即收回資金。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
-
買房交完定金對方不賣了應該如何辦
律師解答:請求其賠付兩倍定金。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進行房屋買賣時,賣方收取購房定金後違約的,適用定金罰則,賣方要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數額一般由雙方自行約定,但是不得超過標的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無效。如果接受定金一方違約則需要雙倍返還,如果支付定金一方違約...
-
農民房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
律師解析:農民房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應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簽字蓋章交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現場勘測,審查合格上報縣國土資源局;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審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合格後報縣政...
-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定金是否返還?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定金可以返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無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