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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時需要繳納的費用

新房交房税費有: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準為按1.5%徵收。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準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
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税税率為3—5%. 契税的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交房時需要繳納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