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購房者什麼時候可以向開發商要賠償

購房者什麼時候可以向開發商要賠償

絕大部分人都會買房,其中有不少都會選擇在房產開發商那兒購買商品房。人們在買房時要精挑細選,一步都不能大意。在開發商違約時要及時向開發商索要賠償或者是要求退房。而從違約的具體情形來看,購房者什麼時候可以向開發商要賠償?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什麼時候可以向開發商要賠償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三)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四)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五)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二、什麼時候可以退房給開發商

在下列情況之一,開發商必須無條件退房。

第一,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第二,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第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第四,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第五,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第六,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户的;

第七,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第八,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時。

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由於房屋的價格非常高,因此人們在買房時要謹慎,不要輕易相信開發商的承諾。在發現開發商有上文所述的違約情形時,要及時向開發商主張權利,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者是退房。在此過程中,如果與開發商之間發生了購房糾紛而不知道該如何解決才有效時,您不妨諮詢一下房產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