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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房屋質量鑑定找哪個部門

武漢房屋質量鑑定找哪個部門

一、武漢房屋質量鑑定找哪個部門?

1、房屋質量鑑定要找當地的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建設局監理公司或城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2、房屋質量問題,也稱房屋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由此定義可知,並不是所有可見的房屋瑕疵都是質量缺陷,比如細微裂縫,非常微小的傾斜,如果這些瑕疵在工程建設標準容許的範圍內,則不構成質量問題,購房者只能容忍。

3、購房者,應該持房屋用地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選址意見書、施工證、施工圖紙)、消防手續等找房屋質檢部門申請驗收。

二、房屋質量檢測項目:

房屋質量檢測業務範圍根據檢測目的不同分為以下七大類,其內容基本囊括了關係房屋質量的所有項目,房屋質量檢測單位對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1、房屋完損狀況檢測

2、房屋安全檢測

3、房屋損壞趨勢檢測

4、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檢測

5、房屋質量綜合檢測

6、房屋其他類型檢測

7、各類災後(雪災、火災、震災)質量檢測

8、建築工程司法鑑定

9、一房一驗

三、房屋質量問題如何投訴?

(一)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着直接的合同關係。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係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

(二)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户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鑑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鑑定,其鑑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

房屋作為商品的一種,和其他商品一樣,作為銷售方的開發商也需要承擔保修義務。但是這個保修義務並不是無期限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範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3年;牆面、廚房和衞生間地面為1年;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脱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衞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兩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

不僅是武漢,各地對房屋質量進行鑑定的部門都是當地的工程質量監管部。但並不是所有的房屋上細小的瑕疵問題都可以大動干戈到對房屋質量進行鑑定的。有些工程上面細小的瑕疵是完全找物業就能妥善處理了的,上升到需要對房屋質量進行鑑定的地步的問題就比較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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