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如何防範二手房買賣風險

如何防範二手房買賣風險

在二手房買賣火熱的當代,我們應當如何防範二手房買賣風險呢?其實,這個問題是不好回答的,因為二手房買賣的風險有些可以預見,有些是不可預見的,現在,本站小編就在下文為你簡要説説如何預防二手房買賣風險吧,希望對您有所裨益。

一、確認房屋業主身份。  

一般情況下,買房人都是要求業主提供房產證原件來核對業主身份。但是房產證非常容易造假。確認房屋業主身份最為妥當的方式,就是親自到房管局查詢房屋登記信息。該登記信息記錄有業主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房屋抵押狀況以及房屋所有權性質等。如果情況緊急,無法到房管局核對業主身份,應當要求房產中介書面確認房產證真實合法,以防範中介詐騙買受人。  

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注意要點。  

1、支付購房款。  

在申請辦理房屋過户登記之前,房屋買賣可以辦理預告登記。在預告登記期間,業主沒有經過買受人同意的,不能處理房屋,防止業主侵害買受人合法權益。因此,買受人支付購房款,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支付,以防止交易風險:

(1)簽訂購房意向書後,買受人支付定金,雙方共同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的預告登記。若買受人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業主可以不退還定金;若業主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買受人辦理轉按揭手續或者支付部分購房款。

(3)申請辦理過户登記之後,買受人支付大部分購房款。

(4)買受人領取房產證之後,支付剩餘房款,但是應當留少部分尾款待全部清理完畢附屬權利之後支付,防止原業主拒絕配合清理附屬權利。  

2、税費的約定。  

一般情況下,業主都會把所有的交易過户税費轉嫁給買受人,買受人可以要求在合同中列明應當繳納的税費清單和金額,沒有列明的部分由業主承擔,防止業主和中介聯合欺騙買受人。  

3、按揭的約定。  

正常情況下,中介都會説買受人可以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也是基於能夠辦理按揭貸款才購買房屋。因此,買受人可以要求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買受人非因自己的重大過失或者過錯,導致無法辦理按揭貸款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業主退還已付房款,已經支出的費用各自承擔一半,以防止買受人由於無法辦理按揭貸款而承擔違約責任。  

4、房屋附屬權利的約定。  

(1)水電、煤氣、有線電視、寬帶等費用:房屋買賣合同應當約定業主承擔房屋交接當日之前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和寬帶等費用,業主應當結清費用。  

(2)登記在房屋內的户口:如果有户口住所地在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應當約定業主限期遷出户口,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5、房屋周邊環境的約定。  

買受人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基於房屋的周邊環境優越才購買房屋,因此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房屋周邊環境,表明買受人是基於環境優越而購買房屋,防止業主隱瞞內情拒不如實告知買受人,而侵害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6、業主的承諾。  

由於業主最為了解房屋的狀況,因此買受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業主承諾沒有隱瞞任何對買受人不利的事實,並且明確列明某些事實(如鬼宅),防止買受人的權益受到侵害。  

房產中介提供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版本,往往偏袒業主一方。因此,建議買受人儘量不要直接使用房產中介提供的合同版本。若情況緊急而不得不使用房產中介提供合同版本,也應當另外簽署補充協議,以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於如何預防二手房買賣風險的簡要解答,從上面內容可知,我們主要預防的風險是法律手續上的風險,買主在支付清全部房款之前,應當先要求賣房人及時過户,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