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由誰舉證
根據證據規則,誰主張誰舉證,按理應當由出租人來證明對方的非法轉租行為。但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頒佈後,承租人將租賃房屋轉租後,往往不籤轉租合同,或者簽了轉租合同,但轉租人與第三人害怕出租人收回房屋而否認是轉租,根本就不出示他們之間的轉租合同。如果一定要出租人拿到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才能認定其非法轉租行為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認為出租人只要證明房屋不是由承租人在使用就完成了舉證任務,然後,再由承租人來證明第三人使用不是非法轉租而有合法使用的理由。如果承租人不能證明第三人可以合法使用,便推定承租人將房屋非法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了。這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關於“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也不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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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中的三不得
房屋租賃中的三不得包括:1、不得將該房屋部分和全部與第三人合作合營,是指不可以將房子租給除自己之外的第三人;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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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憑合同的注意事項
房屋租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有:1、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合同;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3、住房用途;4、租賃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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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業費物業有權停水停電嗎
水、電、氣的提供與使用是業主與水、電、氣供應商之間形成的一種法律關係,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則是物業服務的法律關係,物業公司根本無權對業主停水、停電、停氣。業主若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物業公司需恢復水、電、氣供應的同時,還將賠償停水、電、氣供應時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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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不得變更承租人
下列情況不得變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死亡的;2、原承租人户籍遷出的;3、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户籍或屬於家庭成員的;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5、不具有本市城鎮户籍的;6、存在國家規定不得變更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條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