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租房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有什麼法律風險?

租房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有什麼法律風險?

一、租房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有什麼法律風險?

租房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有的法律風險就在於可能會經過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仍然沒有登記的情況之下面臨着罰款。《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和第二十三條的明確規定,出租房屋後,應在一定的期限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的,經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仍未登記的,將面臨罰款等處罰。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的條件:

(一)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業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業主或者管理人和承租人;

(二)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在租賃關係終止後將房屋返還給出租人的行為;

(三)房屋權利人將房屋承包給他人經營,或者以合作、合夥等名義,不直接參與經營,不承擔相應經營風險而獲取收益及將房屋提供給直系親屬以外的人無償使用等變相租賃行為,納入租賃管理;

(四)房屋租賃當事人必須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1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賃管理所申請合同登記或備案。

二、房屋租賃是否需要登記?

房屋租賃登記是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後的程序。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都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但登記備案只能在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同之後才能進行,也就是説,只有在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後才能進行登記備案,而不是先登記後簽訂合同。

租賃登記,由當事人向區主管機關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

(二)房屋租賃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或法律資格證明;

(四)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資格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機關不予登記:

(一)當事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的;

(二)改變土地、房屋用途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的;

現實生活當中租賃房屋如果不辦理房屋租賃的登記手續的話,會產生相對應的法律風險,這一點是非常的明確的,所以必須要提醒大家,注意同時還需要了解到的就是租賃房屋居住的話,一定要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防止日後發生不必要的一些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