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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發生糾紛咋辦?

1. 無法按時辦理房產證

房屋合同發生糾紛咋辦?

購房過程中涉及到的程序頗多,所以購房者無法按時辦理好房產證的原因也是比較複雜的,比如説開發商沒有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力、土地出讓費還未完全繳清、沒有取得銷售許可資格、在售樓盤內存在違章建築物、政策的調整或者辦理不暢等等。所以購房者如果沒能按時拿到房產證,首先要確定一下未能按時辦理房產證的原因,並根據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細則來追究相關的違約責任。

2. 逾期交付房屋

逾期交付房屋是指房屋出賣方在超出與購房者約定的時間之後才交房,如果購房者因此和出賣方產生糾紛,購房者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及如何追究相應的違約責任呢?

為了解決逾期交房這一問題,購房者能向第三方提供房屋達到合同中規定的交付標準的有關證明文件以及購房合同中關於交房時間的具體約定,如果是出賣方的原因導致房屋逾期交付,那麼購房者可以按照購房合同上關於逾期交房的約定追求出賣方的責任;但如果兩者僅是口頭協議約定交房時間,出賣方違背口頭約定但並未超過合同上註明的交房時間,購房者則無法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3.最後為了避免產生購房合同糾紛,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下三點:

1.購房合同中開發商簽字蓋章處不得是該樓盤當時的代理商或者房屋交易中介機構的信息,必須是這個合法項目開發商的簽章,代理商和中介應在其代理機構的位置上籤章。

2.購房合同是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的協議約定,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代理商或者中介,即便他們是掛靠在合法的開發企業名下的,也不能相信和他們簽訂的合同,這種合同在法律意義上是不被認可的。

3. 開發商簽章處除了該開發企業的公章,也要有開發商或者相關委託人的簽章,這樣才能更好地避免合同吧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