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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特徵包括哪些?

房屋抵押特徵包括哪些?

房屋抵押後,關於房屋抵押有哪些特徵呢?我們的法律中有沒有關於房屋抵押的特徵包括哪些呢?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分析房屋抵押特徵到底包括哪些?幫助您更好的瞭解我們的抵押權的相關問題,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房屋抵押特徵包括哪些?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係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係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範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房屋抵押的特徵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於抵押方面的問題,如抵押合同怎麼簽訂?房屋抵押的程序是怎麼樣的?在辦理抵押的時候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做專業的法律分析,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標籤:房屋 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