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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什麼是房屋產權置換?

一般什麼是房屋產權置換?

一、一般什麼是房屋產權置換

房屋產權置換是指自身原有產權房屋與其他產權房屋進行互換。目前大多數房屋產權置換髮生在房屋拆遷安置過程中。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房屋產權與被拆遷房屋進行產權調換,並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差價結算。

產權置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一種是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產權予以等價置換。另一種是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額。

產權置換還可以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

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

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二、房屋置換流程是怎麼樣的

1、 置換登記

凡需辦理房屋置換登記手續的居民須攜帶原房屋的有效證件原件、業主有效身份證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換的書面證明材料,委託置換的,還需提供委託授權書。

2、 價格評估

凡置換的房屋須作價格評估,評估中的初評,必須上門實地詳細勘察,再經過專業人員的認真計算,進行復評,得出需置換房屋得評估價格。房屋置換人須提供配合並告之該物業的客觀情況。

3、 置換委託

凡確定置換意向的居民,在得到原物業評估價格後,可正式委託置換公司進行房屋置換服務,簽訂房屋置換委託協議並支付一定的諮詢費。

4、 簽訂合同

房屋置換委託後,由置換公司的專人具體負責為居民服務,推薦房源或尋找下家,陪同實地看房,直至居民滿意後,正式簽訂有關交易合同或確認書,確定房屋置換委託人和房屋置換公司的權利及義務

5、辦理手續

房屋置換委託人可以自行辦理或委託房屋置換公司代辦。在房屋置換委託人需要支付有關房款定金和代理費等,並可以開始辦理有關手續,完成房屋交割的全過程。

6、 物業交割

委託置換的房屋交付下家使用或由置換公司保存時,新置換的房屋在交割驗收時,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委託置換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遷出;二是室內物件搬空;三是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全部結清。

房屋產權置換多數是發生在拆遷房屋時所存在的,一般是以自身原有的產權房屋與其他的產權房屋進行互換,對於互換的方式需要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被互換的房屋價值要大於現在自己的房屋,那麼是需要補償相應的差價,這都是會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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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房屋產權 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