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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到期房子歸屬誰所有

產權到期房子歸屬誰所有

一、產權到期房子歸屬誰所有

房子70年到期,其實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限,而土地使用權是房屋產權的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為70年。但是70年到期後,房子是不會收回的,土地使用證上產權到期之後,會自動續取。也就是説,國家不會贖回房屋,它是自動劃分到房主的名義下。

1、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

2、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因為土地屬於國家,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權(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衞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類40年)。

產權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到地時算起 並不是拿到房產證時。

二、房產70年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1、自動續費

雖然房子只有70年產權,但當年限到期之後,房子所在區段沒有其他規劃計劃,而且還能正常居住,那麼可以自動續費延長使用時間;

根據《民法典》第359條已經做出了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即支付一定費用,房子的產權時間還可以繼續延長。

而提到這裏,有些人會疑惑,那麼應該繳納多少補款呢,根據家《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如果想續費,該費用最高不超過1萬元,最低不低於15.6元/平方,而且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和政策,支付的費用還是能夠承擔的。

2、拆遷補償

雖然《民法典》已經有自動續費的規定,但是一般樓層也會慢慢老化,正常的壽命只有30到50年,如果繼續使用,可能會坍塌成為危房,或因為地段規劃,總會面臨拆遷的風險,不過根據目前的相關政策,如果政府要把土地拿走,都會再給居民補充一筆拆遷費,或額外補充費用入住其他樓房。

綜上所述,房產70年產權到期後:1.所在地區無重建規劃,或樓層可以正常居住,到期後會自動續費,具體費用根據當地政策支付,但具備可以承受;2.樓層嚴重老化或所在區段有建設規劃,當地政府會支付一定要的拆遷補償費或額外補款入住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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