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買二手房違約怎麼辦?
一、一方買二手房違約怎麼辦?
只要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應當按照協議約定認真履行,如果一方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後,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在二手房買賣中,出現違約責任的主體可能是買方也可能是賣方。針對違約主體不一樣,採取的救濟途徑就不一樣。
1、在與二手房房主簽訂購房合同時,購房者必須提前考慮房價上漲等因素,考慮相關的可能結果,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並在能夠辦理過户手續時,及時辦理,避免對方反悔。
2、為避免因為房主主張房屋為夫妻共有而最後被判定合同無效,買房人應在簽訂買房合同時讓對方提供確保有權處分所售房屋的證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處分的證明。
3、為了瞭解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購房者應在購房前向物業、鄰居、開發商瞭解情況,最好到現場看房,並對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如何承擔責任作出書面約定。
4、購房者要了解待購的房屋是否屬於不能上市的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農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話,建議城鎮居民不要購買這類房屋。
二、二手房交付時間是多久?
二手房交房時間都是雙方約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後就可以交接了。如果賣主過了約定期限還不交房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約定了仲裁條款,可以申請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違約金、律師費、仲裁費等。
交房是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他委託物業向業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應該提供委託書。否則,是應該由開發商自己履行該交付義務的。而且該委託本身的爭議與業主無關。開發商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對方。
現在大部分都是開發商委託物業進行交付,開發商主要負責對業主進行身份驗證,收取一些遺留費用,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等相關費用,帶領業主驗房,最後發放鑰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
二手房買賣在實踐中就是比較容易產生糾紛的,要麼是二手房產權不清晰導致的糾紛,要麼是二手房過户的手續不完整導致糾紛等。關於二手房糾紛的避免對策就是雙方都謹慎的處理買賣中的每一個環節,此時我們是需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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