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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變更流程是什麼?

房屋產權變更流程是什麼?

一、房屋產權變更流程是什麼?

房屋產權變更產權人即房產過户,需要辦理房產過户手續,具體流程如下:

1、房產證過户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籤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準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户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説明的日期去繳納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户税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二、房管局從哪些方面對房屋過户進行審查?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户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户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户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4、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綜上所述,在二手房買賣中,會涉及到房屋產權人變更,只有房屋完成過户手續,交易才算完成。雙方簽訂好房屋買賣合同後,準備好房產證、身份證等材料向不動產權登記中心提交申請,同時到税務部門繳納税費,經過審核無誤的,受讓方拿到新的房產證,變更就算完成。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