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解決房屋用地糾紛
我國《土地管理法》中對房屋用地糾紛的解決辦法,主要有三種:
1、協商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房屋用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2、行政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房屋用地糾紛還可以通過人民調解來解決。
-
要求開發商退房有哪些情形
一、要求開發商退房有哪些情形1、開發商在售樓時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起訴前也沒有補上預售許可證的;2、開發商一房二賣,房屋被他人獲得的;3、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4、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
-
二手房按揭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二手房按揭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1、確定按揭服務公司和貸款方案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首先需要與中介確定按揭服務公司,並向按揭服務公司提出貸款諮詢,確定貸款方案。2、查詢公積金(如需公積金貸款)與賣方確定購房意向後,借款人提供公積金帳號,由按揭服務公司進行公...
-
民法典中小產權房的買賣以登記為要件嗎
一、民法典中小產權房的買賣以登記為要件嗎房屋物權的設立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沒有辦理登記的,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小產權房買賣時,物權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買賣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
-
配偶名下有房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一、配偶名下有房可以申請公租房嗎配偶名下有房不能申請公租房。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