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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房產無償使用合同是有效力的嗎?

一、國企房產無償使用合同是有效力的嗎?

國企房產無償使用合同是有效力的嗎?

無償的使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無償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當事人要履行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第五十五條 【實質要件】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條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第五十七條 【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 。 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區別

1.當事人應盡的注意義務與責任不同。有償合同的債務人應盡較高的注意義務,其責任較重,應對故意和一切過失負責;而無償合同的債務人則負較輕的注意義務,僅對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

2.對締約人的要求不同。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否則要經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對純獲利益的無償合同,限制民事行為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單獨訂立合同。

3.可否行使撤銷權不同。如債務人將其財產無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請求撤銷該無償行為。如債務人將其財產有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只有在其轉讓價值明顯不合理且受讓人故意時,債權人方可請求撤銷該行為。

4.有無返還義務不同。如果無處分權人通過有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該財產的,原則上對於原物所有人不負返還義務;若通過無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原物存在時,第三人負有返還原物的義務。

綜合上面所説的,無償使用合同同樣也是屬於一份合法的合同,雙方從簽訂了之後就要履行其中的義務,無償不代表着雙方沒有責任,所以,在簽訂的時候就要協商好,必須要保障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樣自己的利益才會依法的受到保護。